所謂的司法強拆就是指由法院作為強拆主體實施對公民房屋的拆除行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補償決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
違章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建設規劃許可證或違反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而占地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建筑物。主要包括:依法征地拆遷后重新選址建房;私自流轉土地建房或建經營住房;在原有宅基地上搭建;原址改建、擴建。
遭遇到非法強拆以后,被拆遷人該如何與拆遷方談判呢?一、選擇好談判對象談判的核心就是爭取利益最大化,為了爭取最大補償,談判策略必不可少。針對談判對象的選擇,被拆遷人與拆遷方之間由于信息不對稱,被拆遷人需
? 2019 TywNet,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網站版權歸甜柚所有
本站部分內容轉載于網絡如侵權請聯系刪除 ICP證:湘ICP備18004154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