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評估時,自選評估機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明確規定評估機構是由被征收人選定,被征收人有權選擇到底由哪一家評估機構對自己的房屋進行評估。評估機構的確定方式也是先要由被征收人在規定時間內
在拆遷征收時,遇到土地或者房屋買賣方還未來得及過戶的情況,也是比較常見的拆遷問題,那么對于接下來的拆遷補償是如何認定的呢?一般來說:1、土地的物權法是以登記為準的。如果沒有辦理過戶,則表明你沒有取得該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如果被拆遷人認為補償明顯不合理,有失公平,則可以拒絕拆遷,等待政府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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