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集體征地過程中,如果農民拒絕交出土地和房屋,不簽訂補償協議,通常會有委托征收部門或執法單位強制拆遷,這其中不乏一些合法的房屋,那么合法的房子被強拆了該怎么辦呢?
一、把證據材料整理好:及早及早收集整理把能夠證明下列以下幾個問題的證據收集好:1)我的房子的確確實曾經存在;2)在強制拆除之前,我的房子(的價值)在強拆前確實的確是這樣的;3)我的房子的確確實被強制拆除了;4)強制拆除我房子的(實施組織/組織實施)人是拆遷方(此處只是泛指)。如果房屋被強制拆除拆的狀況真的發生,被拆遷人就能夠把這些證據材料整理出來,準備通過啟動法律程序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維護利益了。
二、依照法律提起行政訴訟:此舉一方面是能夠從法律上確認強制拆除的行為違法,為提出請求賠償的請求做鋪墊,另一方面也是為了和拆遷方面對面的平臺搭建起來,創造雙方通過談判的方式來進行協商談判的契機。有時不用等到行政訴訟程序完成結束,拆遷方就會主動聯系被拆遷人,嘗試著說服被拆遷人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爭議。
三、獲取賠償/補償:如果被拆遷人是通過訴訟等法律途徑獲得了強制拆除行為違反法律的生效法律文書,則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依照法律提出行政賠償的申請,確保自己能夠獲得足以彌補利益損失且不能低于征收補償標準更低的賠償。
總之,面對強拆,首先要保證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并盡可能減少損失;其次一定要保持冷靜,注意收集和保留相關證據,同時尋求相關的專業律師的幫助,及時啟動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權益。
一、立刻報警:我們都應該了解警察的職責就是維護公共安全,保護性命和財產安全,一旦被拆遷人的房屋財產人身安全受到威脅,切記不可以暴制暴,更不要發生沖突,造成其他不可挽留的后果,理智的做法是應該第一時間正
被拆遷戶與拆遷方初期接觸,談判協商時應保持平和理性的心態,為了自己的利益,切忌一味抵觸,將關系鬧僵,導致談判陷入被動,甚至將矛盾激化,引起對方的暴力拆遷行為。"先禮后兵",如果理性談判無效,那就果斷選
面對房子被強拆后的系列問題,有幾點建議大家可以參考下;1、如果是當面直接的強拆,被拆遷人首先應該報警,尋求警方的幫助。一定要牢記不要以暴制暴或者直接抵抗,以避免不必要的人身傷害。至于警方出警與否都可以
根據國務院第590號令《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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