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農村征收拆遷,必須要執行先補償后拆遷,而由于一些特殊的原因,房屋需要進行強拆,那么對于老百姓來說,農村房屋強拆,必須要滿足哪些條件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
第1個條件、不能用“空頭支票”糊弄農民:“空頭支票”這個詞想必農民都不會覺得陌生,這些年在外頭打工,農民沒少遇到過開空頭支票的情況,有些包工頭最擅長的就是用“空頭支票”讓農民工先去干活,結果到最后錢不好要,或則以工程存在質量問題為由各種拒絕支付。其實這種情況在農村宅基地征收的時候也存在,有些情況是負責征收的人到村子里邊挨家挨戶的做農民的思想工作,勸農民趕緊的收拾東西,盡快的把房子清空,然后他們好施工,至于說農民的征收補償,則許諾在農民搬走的多少天之后,給農民一個滿意的說法。這其實就屬于典型的“空頭支票”,如果農民發現有這種情況的,可以不讓拆,合理合法。
第2個條件、不能稀里糊涂就要征收農民的宅基地:有句話叫做“不破不立”,農村要想有新的發展契機,確實需要推陳出新,把不符合時代的東西給拋棄了,其中合村和城鎮化就是解決農村衰敗的辦法,但說起來容易,真要是拆起來需要考慮的問題有很多。征收的周期,農民的接受度,補償的力度,兌現的時間等都需要做好,但也存在有些負責征收的單位稀里糊涂就把農民的宅基地給征收了,對于這些關鍵信息,農民都不能掌握,其實這是不符合國家規定與征收條件的,農民有權利不讓拆。
第3個條件、征收款遲遲不下發:在有些村子里,農民已經從宅基地上搬走了,甚至在城里都租房居住一兩年了,但是當初征收時候的征收款還沒下發,農民沒拿到錢只能靠打工維持了。本來背井離鄉就夠心酸了,錢還拿不到就更揪心了,所以征收的時候理論上農民可以提出來要求先兌現征收款,之后再騰挪,如果對方不予兌現的話,農民可以提出不讓拆。
第4個條件、征收標準低于國家或當地的標準:前邊也多次提到了,征收牽扯到補償,往往為這個問題,農民訴苦,征收方更是委屈,其實對于宅基地的征收,國家和地方都有大致的一個標準,就算是中間有需要農民和征收方協調的空間,但是其范圍大致也是固定的,所以農民可以先去了解征收標準?,如果說低于國家和當地的標準,完全可以不讓拆。
第5個條件、征收的一方屬于非法征收:因為征收的時候是需要當地相關部門知曉,并開出書面的許諾,所以這種情況發生的比較少,但并不是沒有,有些村子在征收的時候,負責征收的一方本身不具備征收的資質,所以說農民也別忽視了這一點,要征收可以,起碼先要“驗明正身”吧,如果征收方不具備條件則屬于非法征收,農民只要明確表示不讓拆即可。
最后提醒,強拆房屋有著相當復雜的手續流程,老百姓一旦發現其中有違規違法行為,及時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通過法律的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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