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說在強拆中鄉鎮政府的權利和影響力大,而作為弱勢的被征收人,在征地拆遷的過程中,我們需要注意鄉鎮政府的哪些方面,鄉政府對于農村的房屋有沒有強拆的權力?有的話強拆的程序又是怎么樣的?
首先“法無授權即禁止”我們要清楚法律對于鄉鎮政府對于強拆事項是否有作出具體規定。我國《城鄉規劃法》第65條規定:“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依據此款法條我們得知,對于鄉村違法建設,鄉鎮政府是有行政處罰權的。
如果您的房子沒有規劃許可證或者有證但未按照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鄉鎮政府就有權據此拆掉您的房子。更需要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強制拆除問題的批復》法釋〔2013〕5號。讓行政機關具有強制執行權而并非必須再通過司法認定。
先來說說合法強拆
合法強拆又可分為“行政強拆”與“司法強拆”兩種形式。所謂“司法強拆”,是指對于合法的建筑物,如果因征地而需要拆遷的,需要通過法院下達強制執行決定書,才能實施拆除。拆遷部門應先行解決被征收人的補償問題,然后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而對于違法建筑物,則可以通過“行政強拆”的形式拆除,根據《城鄉規劃法》規定,鄉鎮人民政府或城管部門均有權進行行政強拆。如果房屋位于城市規劃區內,則由城管部門進行強拆,如果房屋不在城市規劃區內,則由鄉鎮人民政府進行強拆。此外,根據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強制拆除問題的批復:對涉及違反城鄉規劃法的違法建筑的強制拆除,法律已經授予行政機關強制執行權,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機關提出的非訴行政執行申請。因此,對于違法建筑,鄉鎮政府不需要向人民法院申請,即可自行強制執行。
再來說說違法強拆
如果被拆遷人的房屋有合法的產權證件,或是基于歷史原因沒有證件的合法房屋,則鄉鎮政府、拆遷部門需要走司法強拆途徑,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若鄉鎮政府自己實施拆除,或以拆違代替拆遷的方式,將被拆遷人的房屋認定為違法建筑并實施拆除,則屬于違法強拆,應當追究其法律責任。
綜上所述,被拆遷人應當首先界定自己的房屋屬于合法還是違法。在符合一定條件的情況下,鎮政府可以對不在城市規劃區內的違法建筑物進行強拆。如果是合法建筑,則鄉鎮政府無權強拆。
(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國土資源管理局有權代表國家行使土地管理權,對違法占地建設行為享有查處權。存在《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條、第七十六條和第七十七條規定的違法占地建設情形之一的,
不是危房也不是違建,當然是不能強拆的,一般的征收拆除都是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條文來實施,而不是強拆,即使是危房,強拆也是需要一定的合法程序的;如果農村危房不屬于要被強制拆除的房屋類型時,被強制拆除則是一
1、對于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設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組織強拆;2、對于作出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經人民法院裁定準予組織強拆;3、依據《行政
強制拆遷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被拆遷人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搬遷義務的而責成有關部門強制被拆遷人履行搬遷義務,將被拆遷人所有的房屋及附屬物予以拆除的行政強制行為。行政強制拆遷是一種
? 2019 TywNet,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網站版權歸甜柚所有
本站部分內容轉載于網絡如侵權請聯系刪除 ICP證:湘ICP備18004154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