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近幾年經濟的蓬勃發展,農民的生活也變得愈加富足,許多農民朋友因為住房的需要,紛紛在家中建起了新房子。居住條件改善了許多,但因為建房而隱藏其中的問題也慢慢凸顯出來。由于許多農民沒有意識到建房是需要有審批程序的,大多的民房和建筑都是未批先建的,此舉違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城鄉規劃法》中的相關的法律規定。從嚴格意義上來說,這些建筑是違章建筑,那么違章建筑會被如何處置呢?農民能得到相應的補償嗎?
一、違建房屋將被拆除的情況
1、農村危房。
2、農村蔬菜大棚房。
3、違規建設的房子。
4、未申請或者申請未獲得批準,并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
5、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成的建筑物。
6、擅自改變了使用性質建成的建筑物。
7、臨時建筑建設后超過有效期未拆除成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8、通過偽造相關材料向主管部門騙取許可證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 違建房屋拆除有補償嗎
結合上面我們所了解到的有關于違建房拆除的相關知識之后,我么便可再了解關于違建房拆除有沒有補償的事宜。那么違建房拆除到底有沒有補償呢?
1、根據我國《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拆除違章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因此,在拆遷過程中,拆遷人對拆除違章建筑不予補償。
2、國務院公布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于2011年1月施行,其中對違章建筑的拆遷補償可根據實際情況處理,當事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建筑物是否屬于違法建筑及對違法建設的處理結果不滿,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在訴訟程序未完結前,不能作出征收補償決定。
通過以上兩條的法規條例可知,其實違建房屋拆遷是可以獲得一部分補償。
三、違建房屋應當如何處理
我國一般對違章建筑的處罰手段包括警告、罰款、責令停工或停止使用限期整改、限期拆除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做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逾期不拆除,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封鎖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限期拆除是所有處罰中最為嚴厲的措施,我國強制拆除分為行政強制執行、法院強制執行、城管現場執法拆除。而一般的拆除程序:立案、調查、上報審批、罰款的分級管理、決定程序、送達與執行、強拆的執行程序。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加強和完善建檔立卡貧困戶等重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若干問題的通知》,中央支持的農村危房改造對象為以下4類重點對象:(1)建檔立卡貧困戶(建檔立卡貧困戶身份識別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
責令違建人立即停止建設;對于僅僅違反法律規定,未辦相關審批手續但不妨礙社會公共利益的,責令其補辦手續;對于違反法律規定且輕微妨礙社會公共利益的,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或者應當并處罰款;對
我們都知道宅基地確權工作近兩年也在農村地區開展,這時候就會查處農村地區違建宅基地,這時候農民伯伯就會很擔心自己的宅基地,因為現在的宅基地價值可是越來越值錢了,那么關于農村宅基地違建會怎么辦,介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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