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被拆遷人找到律師,說拆遷方逼著讓簽字,不簽字的話就直接把房屋強拆了,到時拿不到任何補償。作為征地拆遷中弱勢的一方,面對咄咄逼人的拆遷方,被拆遷人該怎么辦呢?不簽字就能強制拆遷嗎?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p>
從該法律規定中可以看出,強制拆遷必須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復議、不起訴,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不搬遷的。
2、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向人民法院提出強制拆遷的申請。
3、作出強制拆遷決定的主體只能是人民法院,其他機關組織部門無權作出強制拆遷的決定。
4、房屋征收部門已經履行補償安置義務,包括:以貨幣補償方式進行補償或進行產權置換方式進行補償。
只有滿足以上四個條件,才能進行強制拆遷,如果沒有補償決定,任何單位都不能采取強制拆遷。最高人民法院也明確規定,行政機關在對土地和房屋征收的過程中,應當遵循“先補償、后拆遷”原則,依法對被征收人進行安置補償。在被征收人已經依法得到安置補償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安置補償的情況下,行政機關若要實現強制搬遷和拆除,也必須按照法定程序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獲得人民法院準許強制執行裁定前,行政機關沒有直接強制拆除被征收房屋的權利。
由此可見,強拆并不是說想拆就能拆的,就算要強拆房屋,也要依法進行強拆。但在實踐中,常會出現相關部門違法強拆的現象,作為被拆遷人,對法律規定并不是很清楚,往往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損失。在面臨強拆時,建議被拆遷人要盡早請專業律師介入,在律師的指導下,堅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行政強制拆遷的流程1、房屋拆遷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作出書面行政裁決,履行送達程序送達給被拆遷人,同時在行政裁決書不能缺少權利告知內容。2、被拆遷人在行政裁決規定的期限內未搬遷
遇到強制拆遷的時候,首先我們要了解清楚它的執行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一旦強拆方的行為屬于非法執行,從當事人的角度來說,首先要保持冷靜,并且通過拍照、視頻、錄音等一系列手段收集證據,并到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
第一,違建是如何認定的,由誰認定的。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對違法建筑的認定權在規劃管理部門手中,除非違法事實與法律適用較為明確,否則一般情況下城管部門不得代為行使。也就是說,如果認定當事人建筑建設
行政強拆是指:有權行政機關作出行政決定并執行該行政決定強制拆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附著物的行為。主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68條,行政強拆的主體是建設工程所在地城鄉規
? 2019 TywNet,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網站版權歸甜柚所有
本站部分內容轉載于網絡如侵權請聯系刪除 ICP證:湘ICP備18004154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