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評估環節的重要意義已經為越來越多的被征收人所了解。那么,在廣大農村的集體土地征收當中,是否也有類似的土地及房屋價值評估程序呢?
國有土地的房屋征收,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的具體規定,已經形成了一套比較完整、科學的評估流程。然而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目前卻沒有法律意義上的評估規定,《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也未能及時落地。那么,就現階段而言,農村集體土地、房屋的價值是否能夠評估?
眾所周知,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如今已擁有一套比較完整、科學的法律法規成為支撐,譬如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基礎上,就有了《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來對其中重要的房屋價值評估環節進行具體規定。然而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目前仍處于法律法規嚴重缺失、落后的現狀中,《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又遲遲未能落地。那么,就現階段而言,農村的土地、房屋的價值是否能夠評估,便是一些被征收人十分關心的問題了。
我們知道,農村集體土地區別于城市房屋的重要之處在于,后者是可以入市交易的,故其有所謂的市場價格,而前者則不能。因此,農村集體土地的價值便是一個相對固定的,人為規定出來的數額,而不會隨著市場變化而自由變化。理解了這一點,我們就能明白,集體土地征收之中是沒有“價值評估”這一說的,征收方只需要把一些土地的基本信息搞準,再按照既有標準一算,就能得出被征收土地的補償數額來。
《國土資源部關于完善征地補償安置制度的指導意見》(十)規定,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對擬征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所謂“用地報批前的告知、確認、聽證工作”中的“確認”環節即應按此辦理。事實上,這一步驟就是在完成城市房屋“評估”程序中的一些類似的重要工作。
耕地、宅基地這部分,只需在確定上述信息后按已有的標準進行計算,其補償數額就基本可以確定了。宅基地上的房屋,在很多地方會有相對獨立的評估程序。我們還是以《北京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為例來做說明,其第14條規定,拆遷宅基地上房屋實行貨幣補償的,拆遷人應當向被拆遷人支付補償款。補償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價和宅基地的區位補償價確定。房屋重置成新價的評估規則和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的計算辦法由市國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北京市宅基地房屋拆遷補償規則》進一步明確,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按照《北京市房屋估價辦法》和《北京市住宅樓房估價技術規范》執行。
簡言之,對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其評估程序、步驟應類似于國有土地上的房屋評估。但在實踐中,這一程序通常不會那么嚴謹,最終給出的類似于評估報告的文件也不會像國有土地上房屋的那么詳細、正規,有的就是一張紙的內容。需要指出的是,由于這一評估就是一個重置成新價,而不涉及房屋周邊房地產的市場價值,因此其數額要比國有土地上的房屋低得多。
我們有必要看一下這部分補償標準的大原則。《中紀委辦公廳、監察部辦公廳關于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規范征地拆遷行為的通知》中規定,(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拆遷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補償,宅基地征收按當地規定的征地標準補償,被征地拆遷農戶所得拆遷補償以及政府補貼,能夠保障其選購合理居住水平的房屋……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作出修訂之前,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要參照新頒布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精神執行。據此,房屋價值評估環節是有的,但只是“參照精神執行”,而不是嚴格遵照執行,這點大家要能夠理解。
了解了并不盡如人意的現狀,我們有必要展望一下未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見稿將第47條修改為“征地補償安置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農民宅基地及房屋補償、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以及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等”。若據此修改,那么宅基地上的房屋拆遷,就有望在全國范圍內獲得一個相對獨立的評估、補償程序及標準。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一些地方將房屋作為地上附著物予以補償的做法將有望被徹底終結,在這一部分的補償結果上,農民也有望收獲更多好消息。
最后想提示廣大被征收人的是,即使在今天,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屋面臨拆遷時仍存在通過評估、估價環節加以維權的可能性,復核、申請專家鑒定等救濟手段在一些地方是可用的。因此,在專業征收維權律師的指導下充分調動此階段可供運用的程序資源,客觀上將為被征收人的整體維權提供助力和幫助。我們也與廣大農民朋友們一同期待著這一領域程序規范、科學合理之日的早日到來。
第一步:征地告知。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第二步:土地現狀調查確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對擬征土地
一、征地報批前1.征地情況告知市、縣國土資源局制作《征地告知書》并公告或者直接發布《擬征地公告》,將擬征土地的用途和位置告知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并且在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村內張貼。在有條件的
6.1.1 收益還原法(1)確定年總收益時,在缺少經營收益資料時,可采用具備可比性的當地類似產業的客觀經營收益數據,經過必要的校核修正,測算待估宗地的收益水平。(2)確定年總費用時,鑒于各地執行的土地
一、土地補償費土地征收的土地補償費是如何計算的呢?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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