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征收時,很多人都不知道法律是怎么規定的,對征收部門、征收拆橫須、征收補償以及征收后的費用分配都不清楚,其實為了保障被征收人、被拆遷人的利益,法律早已進行了明確規定,關于集體土地征收相關規定,以下這些法律規定都是被征收人、被拆遷人一定要知道的!
1、關于土地征收部門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一)永久基本農田; (二)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 征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2、關于土地征收補償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3、關于土地征收程序、補償費用支付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征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聽取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收土地方案的實施。征收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4、關于土地補償費的分配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
以上就是集體土地征收相關規定,被征收人、被拆遷人一定要重點掌握,征收拆遷和以后的生活質量緊密相關,一定要更加謹慎,遇到不合理的拆遷,一定不要稀里糊涂的就在文件上簽字,否則吃虧的只能是自己。有拿捏不準的時候,要及時向專業的征地拆遷維權律師進行咨詢。
一、土地補償費土地征收的土地補償費是如何計算的呢?土地補償費一般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
第一步:征地告知。在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將擬征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第二步:土地現狀調查確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對擬征土地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
根據《物權法》第42條的規定,土地征收的有效條件有三,即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符合法定的權限和程序及依法進行征收。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8條規定,為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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